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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指出,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农村地区仍存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安装共享难、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的释放。

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的措施。具体而言,要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化布局。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优化配置。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强化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网络。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同时,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既有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

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提高消费者购车获得感。

强化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网络,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网络,引导车企及第三方服务企业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维修售后服务下乡活动,提供应急救援等服务,缓解购买使用顾虑。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提供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相关职业教育,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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